我院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县卫计委的具体指导下,严格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准,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在历次检查中均获好评,被定为卫计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示范单位。医院被县委、县政府评定为“文明单位”,连续四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
近日,县委、县政府表彰全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我院荣获三等奖。 我院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县卫计委的具体指导下,严格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准,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在历次检查中均获好评,被定为卫计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示范单位。医院被县委、县政府评定为“文明单位”,连续四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
我院首先注重对干部职工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医院开设了道德讲堂,宣传身边典型。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多次受到市、县有关部门表彰,有2位职工先后被评为感动泗阳人物、公民职业道德先进个人。与此同时抓好职业精神建设,通过开展“三好一满意”、“优质服务我先行”等活动,以及向社会公布服务承诺,建立监督约束机制等举措,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医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成立了由310名医护人员组成的志愿者服务队,近3年来,参加各类志愿活动200多次。医院还热心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结合医院持点,组织医护人员到乡镇社区,开展“送健康到社区”活动,两年多来已开展30次。医院每年还组织职工参加无偿献血。医院并先后多次组织干部、职工为社会弱势群体捐款献爱心。如为“泗阳好人”刘彩霞、救人英雄赵成全分别捐款4万多元。医院积极承担16个省定经济薄弱村健康精准扶贫任务,组织8支专家医疗队,定期到挂钩村的村卫生室进行坐诊,免费为村民提供健康宣教和医疗保健服务。此外,还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做好控烟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