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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谨公正规范 廿年精心铸“鉴” ——泗阳医院司法鉴定所20年发展略纪

【发布日期:2026-06-11 阅读次数:次】
泗阳医院司法鉴定所(原宿迁市泗阳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6年3月,是宿迁市首家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设立的法医临床类司法鉴定机构,也是宿迁市首家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机构。现有工作人员15人,其中国家司法鉴定人13人。常规开展损伤程度鉴定、伤残程度鉴定、伤病关系鉴定、因果关系鉴定、听觉功能评定、视觉功能评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医疗损害鉴定、医疗费合理性评定、后期医疗费评定、医疗依赖程度评定、误工期限鉴定、护理期限鉴定、营养期限鉴定、治疗时限评定等业务。鉴定所始终重视自身建设,强化人才培训与规范管理。在鉴定工作中,严格遵循《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范执业行为,坚持廉洁办案,严守操作规程,正确适用鉴定标准,持续提升鉴定质量,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2005年12月,泗阳县人民医院选派副院长颜怀安赴国家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基地参加全国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培训班学习。2006年2月,医院又选派颜怀安等4名专家前往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参加法医临床学进修班系统学习,同时紧锣密鼓地开展鉴定所筹建工作。最初,鉴定所办公场所设在急诊楼面向众兴路的一间不足30平方米的门面房内。2006年3月23日,宿迁市泗阳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成立,并于同年6月6日举行了隆重的开业典礼,市县相关领导出席仪式。
 



其后,鉴定所陆续从泗阳县人民医院选拔13名医疗骨干,分八批参加江苏省法医临床学习班转岗培训,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资质,为鉴定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2007年,鉴定所迁至门诊四楼东侧现址,按照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要求,分别设置了办公室、接待室、鉴定室、会议室(共用)及档案室,配备了完善的鉴定设备与办公设施,并定期进行仪器校准。同时,建立健全了完备的规章制度和质量体系,将鉴定流程、鉴定人资质及收费标准等公示上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2011年8月,鉴定所顺利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取得CMA计量认证证书。2026年3月,鉴定所正式更名为泗阳医院司法鉴定所。工作成绩二十年来,鉴定所始终秉持质量第一的理念,注重内涵建设,狠抓规范化管理,不断完善鉴定流程和质量管理体系,强化人员培训与考核,确保了鉴定质量。2011年8月,鉴定所顺利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取得CMA计量认证证书,成为宿迁市首家通过司法鉴定省级资质认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并分别于2014年6月26日、2017年5月31日通过复核评审。在历年的国家司法鉴定机构能力验证中,鉴定所均以最高等次“满意”通过。鉴定业务量快速增长,从最初年鉴定80余例,发展到如今每年690余例,鉴定意见书采信率达99%以上,无错鉴、漏鉴案件。
 


 


鉴定所的工作得到了省、市司法行政部门领导的充分肯定,多次被江苏省司法厅、宿迁市司法局表彰为“司法鉴定先进单位”;1名司法鉴定人受到国家司法部表彰,2人受到江苏省司法厅表彰,5人受到宿迁市司法局表彰。所长颜怀安当选为江苏省司法鉴定协会常务理事、宿迁市司法鉴定协会会长。

 


第一个二十年硕果累累,下一个二十年已然开启。在新征程中,泗阳医院司法鉴定所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行为公正、程序规范、方法科学、数据准确、结论可靠”的质量方针不动摇,秉承“严谨、规范、独立、公正、廉洁”的工作原则,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做好司法鉴定工作,全力打造一流司法鉴定品牌,全力服务司法公正,为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法治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